《钢产品标记代号》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GB/T 15575-2008《钢产品标记代号》规定了钢产品标记代号表示方法及常用标记代号。
标准按钢产品的加工方法、截面形状或型号、尺寸(外形)精度、边缘状态、表面质量、表面种类、表面处理、软化程度、硬化程度、热处理类型、冲压性能、使用加工方法分为12类规定了标记代号,适用于钢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条钢、扁平材、钢管、盘条等产品的标记代号表示。
该标准确立钢产品标记代号的规范已经广泛被产品标准采用,是钢产品标准的重要依据。
对我国钢产品标准的使用、贸易与交流等各个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在共建一带一路,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促进国家间标准互换互认的背景下,其标准英文版的制定,将成为中国标准走向世界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