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判别方法》由TC540(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是指赤道中、东太平洋海表大范围持续异常偏暖/冷的现象,是气候系统年际气候变化中的最强外强迫信号。
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直接造成热带太平洋及其附近地区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还会以遥相关的形式间接地影响到全球其他地区天气气候并引发气象灾害。
因此,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深受学术界和各国政府的关注和重视。
在国际上,尽管对于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的总体认识上比较一致,但是,关于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的具体判别标准却始终存在分歧。
目前,开展厄尔尼诺/拉尼娜监测业务的国家主要有中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
美国气候业务中心(CPC)采用NINO 3.4区海温指数来判别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澳大利亚气象局则主要采用大气中的南方涛动指数(SOI)来判别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而日本气象厅则主要采取NINO 3区海温指数来作为判别依据。
我国的气象业务单位(国家气候中心)很早就开展了针对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的监测和预测业务。
2007年-2017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国家标准“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判别方法”GB/T33666-2017正式获批发布。
该标准规定:NINO3.4指数3个月滑动平均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 ℃ 、且持续至少5个月,判定为一次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0.5 ℃为厄尔尼诺事件;≤-0.5 ℃为拉尼娜事件)。
当IEP(ICP)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 ℃且持续至少3个月则判定为东部型(中部型)事件。
该标准的特色是可以刻画近三十年来厄尔尼诺/拉尼娜现象呈现出的两种类型特征。
如上所述,不同国家现行的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判别标准有很大的差异。
例如对于2014~2016年超强厄尔尼诺事件的开始时间,中国确定该次厄尔尼诺开始于2014年10月,日本确定开始于2014年夏季,澳大利亚为2015年5月,而美国则始于2015年3月。
为此,十分有必要将我国的国家标准“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判别”翻译为英文,提高该标准的国际知名度,提升我们相关领域的科技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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