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价值 质量评价要求》由TC532(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本标准规定了在品牌价值评价过程中对影响品牌价值的质量要素的评价要求。
包括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要素、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处于品牌建设不同阶段的各类组织,为组织提升品牌价值提供质量要素方面的评价和改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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