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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由TC532(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目录

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9188-2012
计划下达日期
2019-11-11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吕安然
何琳琳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品牌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企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评估品牌价值,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影响力,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顾客忠诚度,并可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参考。

品牌价值评价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被运用于企业战略规划、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等领域。

本标准以《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相关技术文件为依据,以品牌价值评价领域相关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国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现状,通过充分的分析、创新、试点等研究工作后制定。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企业加强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撑,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为相关部门开展品牌建设提供工作依据。

超额收益法考虑品牌在未来经济寿命周期内带来的现金流量,用适当的折现率转换为现值来测算品牌价值。

鉴于未来远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因此将品牌未来收益周期分为近期可预测的高速增长期和未来中远期等多个周期。

将品牌强度系数引入品牌价值测算中,来反映品牌对未来现金流折现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