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空调机组》由TC143(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简称“草案”)明确提出“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大力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的目标。
我国是全球空调产业最大的生产国,为了提高我国组合式空调机组产品的竞争力,在国际上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必须有英文版国家标准的支撑和引领,这对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同时也是全球组合式空调机组最大的应用地区,作为我国暖通空调设备领域重要的研究和应用单位,我院在与国外相关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中发现,国外对于我国的技术标准具有强烈的需求。
英文版的国家标准将有助于国外企业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同时也将为更好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有利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划,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的《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2008于2008年11月04日批准发布,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这对于指导组合式空调机组产品生产制造、质量控制、贸易合同中技术要求提出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标GB/T14294《组合式空调机组标准》围绕组合式空调机组的生产质控和应用需求,对组合式空调机组(简称机组)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进行了标准化规定。
标准适用于不带冷、热源、冷媒为水,热媒为水或蒸汽,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能够完成空气输送、混合、加热、冷却、去湿、加温、过滤、消声等功能中几种处理功能的机组。
冷媒为盐水或乙二醇以及采用电加热器的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和直接蒸发盘管的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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