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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载火箭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要求》由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下达日期
2016-12-30
项目周期
12个月
发布日期
2018-02-06
归口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运载火箭剩余推进剂的排放是实施运载火箭碎片减缓行动中钝化操作的重要内容,是为了使得运载火箭发射任务结束后能够更加快速、安全地排空其剩余的推进剂,从而达到耗尽剩余储能、避免在轨爆炸解体的重要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运载火箭末级剩余推进排放的设计准则、排放方式选择等一般设计要求、详细设计要求和效果评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常温液体推进剂和低温液体推进剂的运载火箭末级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

本标准的制定对我国对外发射服务或空间碎片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政治意义,是我国负责任航天大国形象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