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TC25(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GB 19517-2009是我国电气安全领域的顶层标准,对各类低压电气设备安全特性(要求)进行了提炼、概括、综合,提升为共同(共性)的安全技术要求,保证了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中必须遵守的通用安全要求,被普遍参考和采用。
GB 19517-2009也是我国标准化改革进程中强制性标准改革的标杆。
它引入了国际技术法规的编制结构,将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各类电气设备的专业标准作为附录,使标准正文与规范性附录A的关系为要求与符合、被认可的关系,形成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互为配套的层次关系,形成了符合国际协定的我国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起着具有技术法规、强制性实施的功能。
GB 19517-2009作为指导各类电气设备专业标准的强制性标准,翻译成英文,使我们更好履行了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的义务,为国外进口商、制造商等方面提供了了解我国低压电气安全通用要求的途径,有利于减少国际贸易间的贸易纠纷,加强与国际同行在电气安全领域的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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