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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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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20261401-Q-469
计划下达日期
2026-03-02
项目周期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在国内,已对复印机、打印机等影像设备实施了强制性安全认证、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并执行现行的强制性能效标准GB 21521-2014。

此外,还有如HJ 2517-2012和CQC 3134-2011等推荐性标准对扫描仪等产品的能耗进行了规范。

在国际层面,目前尚无该类产品的国际能耗标准,美国“能源之星”标准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和采用,成为事实上的国际基准。

因此,本次修订参考能源之星3.0版本,是保持我国标准先进性和国际协调性的关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