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沥青混凝土》由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内外沥青路面热再生技术发展较为成熟,标准体系较为完善。
然而,温拌、冷拌再生虽取得了较多应用,但国内外缺乏相应的标准,制定国家标准《再生沥青混凝土》英文版可完善再生沥青混凝土标准体系,为热拌、温拌和冷拌再生沥青混凝土的应用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