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SC4(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IEC尚未制定有关热泵热水器的能效标准,但是欧盟、美国均对热泵热水器制定了相关的能效法规,实施了能效标识,日本也对热泵热水器实施了能效领跑者制度。
2013年9月6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了热水器、热水储存罐、热水器和太阳能装置整装设备的能源标识实施条例(EU) No812/2013《热水器、储水式热水器及太阳能组合设备的能效标识》(法规草案见2012年6月4日通报的G/TBT/N/EU/48 ),该条例规定了热水器的水加热能效等级,热水储存罐的能效等级,能源标识的统一格式和内容,以及销售时(包括网上销售)提供的信息、广告和技术宣传资料的要求等。
No 812/2013指令适用于所有在售及投入使用的热输出功率小于等于70kW的热水器及容量小于等于500L的储热水箱。
同时公布了热水器和热水储存罐的ErP生态设计实施条例(EU) No 814/2013《热水器和储水式热水器的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本条例规定了热水器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最低水加热能效、储水式热水器的最大储存容量、最大声功率级、最大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产品信息要求。
水加热能效要求分2015年9月26日、2017年9月2G日、2018年9月26日三个阶段实施;储水式热水器的最大储存容量和噪声要求〔最大声功率级)从2015年9月26日开始实施,氮氧化物排放要求从2018年9月26日开始实施,产品信息要求从2015年9月26日开始实施。
热水储水罐的生态设计要求规定了存储损耗最大限值,从2017年9月26日开始实施。
No 814/2013指令适用于所有在售及投入使用的热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kW的热水器及容量小于等于2000L的储热水箱。
美国能源之星规定的热水器产品的能效要求,其测试方法为美国能源部制定的测试方法,见《美国联邦法规集》“10 CFR PART 430,Subpart B”的附件E“热水器能耗的性能测试方法”,采用“第一小时额定能力”和“24 h模拟使用” 两个项目来评价热水器的能效。
产品标准为AHRI 1301:2013 Performance Rating of Commercial Heat Pump Water Heaters。
测试程序适用于电热水器和燃油即热型热水器;额定储量小于20加仑(76升)的储水式热水器;储水式热水器的第一个小时标定值;热泵型热水器;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