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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用风力发电设备环境技术要求》由TC330(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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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1140-2014
计划下达日期
2025-03-07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杨阿娟
邓军
蔡雅娜
黄商
陈斌
张跃
李巧英
马忠宝
张晓霞
何廷一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风力发电作为新能源产业之一已在我国迅速发展,中国高原地区的风电场建设项目也在逐年增加,中国风电企业的国际业务也面临国外高原风电资源的开发,随着风电业务在非洲和南美的拓展,世界三大高原之一东非高原虽位于赤道附近却为热带草原气候;世界上面积第二大的高原-巴西高原在南美洲东部面积500多万平方千米,分布最广的气候也是热带草原气候,这些地区都有利于风电项目的建设,而国际标准中没有明确对高原环境的技术支撑,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海拔1000m以上至海拔5000m及以下范围内的风力发电设备运行的特殊技术要求,其所制定的高原环境条件参数适合指导在风电国际项目在高原环境的建设和机组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