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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由TC452(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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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20243800-T-333
计划下达日期
2024-12-31
项目周期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建筑业涉及的碳排放贸易额巨大,准确的碳排放量核算,是推进“双碳”目标实现,在碳排放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的重要保障。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的碳排放约占建筑物全寿命周期碳排放量的10%~30%左右,且碳排放强度高。

国内外均有对建筑工程施工碳排放核算标准的需求。

本标准全面覆盖了建筑施工企业碳排放的全过程,提出的核算方法先进、清晰、详细,并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能够保障碳排放核算的准确性。

同步制定本标准的英文版,将有助于解决国际工程项目在碳排放核算方面因标准不统一而可能引发的合同争议及经济风险,为我国建筑企业承包国际工程项目提供坚实支撑,并有助于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与此同时,该标准还将助力解决全球建筑行业施工碳排放核算的标准化难题,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该标准英文版预期将应用于包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亚洲、欧洲和非洲等国家及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