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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玻璃术语》由TC447(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下达日期
2022-12-28
项目周期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发布日期
2024-09-02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张益民
庞世红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当下国家正逐步制定“十四五”计划,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建设中标准化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充分发挥中国标准的优势,提高与国际和各国标准体系的兼容。

因为智能玻璃产业没有术语统一的国家标准,存在概念叙述不准确的情况,所以需要《智能玻璃术语》标准制定。

未来该推荐性国家标准英文版的出台更能深化中国与其他国家标准化的开放合作,能帮助发展中国家的智能玻璃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亦可实施援外标准化培训项目,进一步增强我国的影响力,提升中国标准品牌效应和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一致化程度,拓展国外智能玻璃市场,使标准与产品两者走出去。

最终将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环境和科研环境,有益于中国与其他国家间的科技发展,使中国在“一带一路”架构的智能玻璃体系框架中占据优势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

《智能玻璃术语》英文版标准还未有国家在世界上制定。

中国将作为首个制定该标准的国家。

国内仅有部分电致变色玻璃的产品标准。

本标准中文版与英文版是对国内外智能玻璃产品生产与检测的有益补充。

生产资源需要进行合理化分配,国内外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规范和智能玻璃平台。

借助平台为培养新一代研发和技术人才打下基础,实现线上线下、国内国外一体化发展,推动智能玻璃产品的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