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用果胶酶活力的测定》由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所有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依据 Regulation (EC) No 1831/2003(动物营养中添加剂的使用)向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申请饲料添加剂的授权。
以饲用酶制剂为例,企业在申请材料中要写明酶的名称及其国际编号、生产菌株、最低酶活、检测方法、最小使用量、适用动物种类、试验研究等信息。
欧盟委员会移交申请材料到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欧共体参比实验室(the Community Reference Laboratory)负责对其检测方法进行评估和验证,并向 EFSA 提供验证报告。
在申请提交后的 6 个月内 EFSA 发表自己对该申请的观点,欧盟委员会在收到 EFSA 观点的 3 个月内作出关于同意或拒绝授权的规定 (Regulation),并在 Official Journal of European Union 上予以发表。
同意授权的规定以列表的形式载有每一种酶制剂产品的名称及其国际编号、生产菌株、最低酶活、检测方法、最小使用量、适用动物种类及授权有效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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