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由TC582(全国卫生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1.向世界卫生组织和各成员国分享“中国经验”,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国标外文版,以供世界卫生组织和各成员国参考; 2.对其他国家进行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援助时,有官方确定的外文版,可以提高信服力和权威性; 3.在国内对世界卫生组织观察员培训时可以作为官方教材; 4.便于在WHO组织国际交流中,官方确定的外文版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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