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由417(中国民航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民航局。
基础信息
- 标准编号
- 20241860-Q-417
- 计划下达日期
- 2024-06-25
- 项目周期
-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局
- 执行单位
- 中国民航局
- 主管部门
- 中国民航局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随着低空经济发展,国外无人机厂商的产品逐步进入我国市场,国内外无人机制造人生产制造的无人机产品均需要在UOM平台实名登记后才能够激活,需要有配套的外文版标准指导国外厂商进行实名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