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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油》由TC270(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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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20241676-T-449
计划下达日期
2024-05-31
项目周期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归口单位
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大豆油是我国生产和消费最多的植物油,据国家粮油信息中心统计,2022年,我国大豆产量为2029万吨、榨取大豆油74.3万吨,进口大豆9108万吨、进口大豆油34.4万吨。

随着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豆消费量增大,尽管我国大豆产量稳步提升并首次超过2000万吨,但仍需要大量进口大豆和大豆油。

据海关数据,巴西、美国、阿根廷、俄罗斯等是我国重要的大豆进口国,阿根廷、巴西和俄罗斯等是我国重要的大豆毛油进口国。

《大豆油》国家标准规定了大豆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的要求,适用于成品大豆油和大豆原油。

《大豆油》国家标准在规范我国大豆油市场、保护农民及大豆油生产厂商利益、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无大豆油相关标准,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特定植物油标准》只规定了大豆油的一部分指标,我国的《大豆油》国家标准相比Codex标准,指标及要求设置更加贴近我国实际情况。

我国市场上的大豆油大多是进口大豆榨取的油脂,制定《大豆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任务较为迫切:一是,方便国内企业在进口大豆、大豆油时与外方沟通、进口符合中国标准的大豆油产品。

二是,让国外相关国家了解、掌握中国大豆油标准的质量安全指标等要求。

三是,为大豆和大豆油贸易中的质量评价提供依据,维护我国食用油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