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炭素材料生产企业》由60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炭素材料在钢铁冶炼、铁合金、电石、工业硅、黄磷冶炼等基础材料制造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在新能源、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等领域,随着对等静压石墨、炭炭复合材料等研究应用的深入,许多尖端炭素结构与功能一体化材料不断涌现。
目前,我国炭素行业CO2排放仅有团体标准,还没有针对炭素生产过程出台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和行业标准,此外,我国炭素材料生产产品种类之多、用途之广、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差异较大,亟需制定可靠的核算方法,对于跨行业的原料商品的基础和核算标准建议制定为国家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对炭素材料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推动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节能低碳水平的提高,为炭素材料生产企业碳排放管理提供科学指导,促进炭素材料生产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同步制定国家标准外文版对于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国先进低碳术及装备“走出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