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用渣钢》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1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推动相关先进工艺技术等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相关区域的推广和应用,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