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2部分:机车、动车组》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78SC1(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车车辆电气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目前,轨道交通机车和动车领域已经交付的产品有德国柏林和汉堡调车机车、匈牙利机车/匈牙利调车机车、奥地利双层车、捷克动车组、马来西亚机车、塞尔维亚客货运机车、南非双流制机车等项目,累计批量交付达到700余台/套;正在进行方案设计的项目有德国DM20调车机车、Cargo调车机车,已签订单为50+200台/套,累计市场订单预计超500台/套;以及正在进行招投标有意大利多流制机车、澳大利亚机车等20余个,其国内牵引电传动系统依托整车,完成在海外市场的批量运用,也获得了国际市场的高度认可。
为更一步促进我国轨道交通高新技术产业化、掌握未来技术主导权,促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将国内轨道交通牵引传动系统的产品进行国际本土化,让用户根据该标准英文版可以详细了解我国在轨道交通机车和动力领域的牵引电传动系统设计规范和依据,保障国标和国际标准的融合,促进国外用户更易于选择中国制造产品。
本国家标准规范了轨道交通牵引电传动系统的使用条件、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全面保障系统的规范性和质量,指导我国高速列车和重载机车牵引电传动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并引导用户需求,促进轨道交通科学、健康发展。随着“一代一路”战略的稳步推进,高铁和重载机车作为我国一张靓丽的名片,越来越受到国内国际点赞。牵引电传动系统产品已实现单独出口或跟随整车出口,如德国调车机车、匈牙利机车、奥地利双层车、捷克动车组、马来西亚机车等,为进一步推进轨道交通高端装备走出去,通过制定该国家标准的英文版,建立一套产品通用要求并适用于海外高端市场,实现国内国际轨道交通领域的加速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