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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的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7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给组织起草部门。

联系人:范紫薇 联系电话: 010-65839069 联系邮箱:tc49baozhuang@163.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05-20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日期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截止日期 操作
1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3号修改单》 发布即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