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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药监局已组织完成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5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给组织起草部门。

联系人:冯克然 联系电话:67095929 联系邮箱:fengkeran@nifdc.org.cn
国家药监局
2026-03-19
序号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日期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截止日期 操作
1 20250066-Q-464 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 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征求意见稿.pdf 编制说明.pdf 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