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由 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起草,委托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赵秀荣 、张俊斌等 。
20067467-Q-607 已发布
| 29 电气工程 |
|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
| 29.140.20 白炽灯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432-3:2005。
采标中文名称:白炽灯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