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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 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美国环保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史志呈 、骆明非 、宋鑫 、万春晖 、杨敬增 、杨义晨 、鲍雨锋 、邓毅 、单明威 、邵光达 、李英顺 、王玲 、孙秋山 、张嘉沛 、周晓东 、秦玉飞 。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38099.2-2019 现行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38099.2-2019
发布日期
2019-10-18
实施日期
2020-05-01
上次复审日期
2025-12-08
上次复审结论
继续有效
标准计划
20162494-T-469
标准类别
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史志呈
骆明非
杨敬增
杨义晨
单明威
邵光达
孙秋山
张嘉沛
宋鑫
万春晖
鲍雨锋
邓毅
李英顺
王玲
周晓东
秦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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