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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由 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起草,委托TC176(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成都建中锂电池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林佩云刘燕黄星平等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 8897.4-2002 (全部代替)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计划

20079190-Q-607 已发布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已发布标准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79190-Q-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08-01-22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K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10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10 原电池和蓄电池
组织起草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林佩云
刘燕
黄星平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86-4:2007 Ed.3。

采标中文名称: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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