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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森林草原防火 无人机巡查技术规范》由 TC523(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345-T-4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2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2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99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99 有关农业和林业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林草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火责任重于泰山。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将其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任务,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2023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需提升森林防火信息化水平和科技赋能的质量效益。

当前无人机遥感装备技术快速发展,为精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灾后评估提供重要手段。

尽管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对重点国有林区和生态脆弱区开展无人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工作,但是现有的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集中于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和现地勘察开展森林草原资源损失评估等,针对无人机遥感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灾后评估的国家标准属于空白,使得现有无人机开展森林防火操作流程规范化差、作业效率低下、技术散而不精、运行成本显著偏高、火情误报漏报问题严重等系列问题,制约了林草主管部门对无人机森林防火工作的高效管理,为此亟需制定新的标准规范以满足我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需要。

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应用技术规程》,将明确和统一无人机遥感技术在森林草原防火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评估等应用中的有关概念、定义、内涵、技术指标、计算方法等;规范无人机森林草原防火操作的人员要求和基本要求;构建无人机遥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技术体系;明确无人机遥感识别早期火情的具体技术参数与精度;建立无人机森林草原灾后评估的技术体系;规定飞行任务结束后的故障排除、维护、数据备份和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等。

指导各省、地方、责任单位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巡护和灾后评估工作。

该技术规程的建立有助于完善森林草原精准防火、森林草原灾后精准评估等智慧林草有关技术体系。

该技术规程的推广可有效解决传统的人工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灾后评估所存在的效率低、成本高、风险大等诸多问题,极大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灾后评估的工作效率和精度。

同时,通过该技术规程可以有效建立全国层面的无人机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平台,通过无人机采集的大数据为我国开展森林草原精准防火和灾后生态修复评估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因此,该技术规程的建立不仅必要,而且意义重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防火宣传和喊话、火情识别、森林草原指挥中心视频监控与指挥调度、灾后森林草原资源精准计算。 二、主要技术内容: 1.明确包括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无人直升机、任务载重、森林草原火灾、AI精确预警等术语的定义、解释和说明; 2.提出从事无人机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火灾损失评估的外业数据采集和无人机驾驶人员基本要求; 3.构建无人机遥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护技术体系,包括明确无人机系统硬件参数要求、无人机管理平台(数据储存和安全)技术要求、无人机起飞和降落点位置选择标准、设备组装及调试准则、航线和航高确定标准、空中喊话要求等; 4.明确无人机遥感识别早期火情的具体技术参数与精度,包括不同类型的早期火情(有烟无火、有火无烟、有烟有火、阳坡火、阴坡火等)识别标准与精度、报告火情的时间和对象要求、火情位置判断的精度要求、无人机实时火情监控和应急扑救技术要求等; 5.建立无人机森林草原灾后评估的技术体系,包括无人机数据采集要求、采集精度、过火面积计算、森林资源评价标准、森林资源因子估算、火灾损失评估等; 6.规定飞行任务结束后的故障排除、维护、数据备份和现场安全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