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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物流企业数字化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 TC267(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天津大学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华润数科控股有限公司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远度云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87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0-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1-2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标准制定的背景:在数字经济发展浪潮推动下,物流企业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物流数字化,但仍然存在物流企业的数字化工作与企业的组织、业务、流程、管理决策等存在不匹配不协调问题。

当前物流企业数字化尚未形成共识和标准。

标准制定的目的:本标准遵从顶层战略-支撑要素-业务赋能的路径,系统给出了数字化对物流企业战略、支撑要素、服务作业、流程、运营决策、安全的通用要求,以推动物流企业数字化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解决数字化方向和内容不明确所造成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本标准制定的意义有3个层面。

首先,从企业层面,本标准将为物流企业的数字化发展提供详细的、统一化的数字化通用规范,指导企业实践并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帮助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其二,从行业层面看,本标准统一了物流企业数字化通用要求,有利于我国物流企业数字化的协同发展、高效对接,促进整体管理效率、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并产生社会效益。

其三,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高度重视物流业数字化的推进,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要求“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但关于物流企业数字化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还空白。

本标准提出物流企业数字化标准,有利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落地,帮助物流业降本增效和数字化转型,并适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进行数字化管理活动。 本文件提供了数字化和物流企业数字化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物流企业数字化通用要求的概述,规定了战略基础要求、支撑要素要求、服务作业要求、流程优化要求、运营决策要求、安全保障要求。 (1)主要术语包括数字化和物流企业数字化。 (2)概述指出物流企业数字化应满足战略基础要求、支撑要素要求、服务作业要求、流程优化要求、运营决策要求、安全保障要求。 (3)战略基础要求给出了基本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内容。 (4)支撑要素对系统平台和设施设备提出要求,物流企业数字化的系统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终端感知层、网络连接层、数字处理层及企业运营层。设施设备对应系统平台层满足相应要求。 (5)服务作业要求指出物流企业应利用数字技术采集服务作业环节的业务数据,实现服务作业流程的模块化和线上管理,然后采用智能算法对服务作业环节优化。 (6)流程优化要求指出物流企业应利用数字技术对流程持续优化,并给出了物流企业流程优化前、中、后的具体要求。 (7)运营决策要求指出物流企业应建立系统对数据采集、传输、储存、分析、应用、报告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建立数学模型对数字、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价值效益为导向,支持和优化运营决策。 (8)安全保障要求指出物流企业应满足但不限于数据、平台功能及制度的安全保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