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全谷物食品命名与标示要求》由 SWG25(全国食品营养健康管理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雀巢(中国)有限公司 、百事亚洲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桓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 。
67 食品技术 |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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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 当前我国全谷物加工与消费占比水平与国际差距较大,仅约为1%左右,而发达国家约近20%。国内缺乏全谷物及全谷物食品判定依据及标签规范等相关标准的有效指引,这已成为限制全谷物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标准适用于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贸易和管理,基于贸易需求、和国际接轨及国际影响力提升的需求,需要同步制定标准外文版。 |
目前国家对全谷物食品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2016年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已经明确建议消费者每天摄入50-150g全谷物与杂豆;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国办发〔2017〕78号):推广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大力发展全谷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
朱蓓薇院士、孙宝国院士、吴清平院士与谭斌研究员等共同提交的《关于大力发展全谷物食品的对策建议》院士建议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中国工程院报送至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工信部、财政部、卫健委、民政部、中国科协九个部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中办与国办联合发布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全谷物产业,启动“国家全谷物行动计划”。
因此,制定《全谷物食品命名与标示要求》标准,是助力实现“健康中国”与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的重要抓手。
我国市场缺乏全谷物及全谷物食品判定依据及标签规范等相关标准的有效指引,这已成为限制全谷物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近年来,我国全谷物食品市场不断发展,但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消费者、生产者和媒体等都非常茫然,因为人们无法准确判定了解哪些食品是全谷物食品,其中又含有多少数量的全谷物原料。
因此,在此前立项的《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术语》粮食行业标准基础上,急需制定该标准。
通过进一步规范全谷物食品的术语,确定满足全谷物食品要求的最低的和建议的全谷物含量水平,并明确必要的附加条件。
以期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辨认与找寻信息,并确保每一份声称含有“全谷物”的食物中含有足量的全谷物;指导企业生产,鼓励行业内的创新,开发美味健康的全谷物产品,提高食品中全谷物原料的含量水平;为科研人员和营养研究提供清晰、统一、具有一定可比性的数据;为膳食指南、健康声称等的制定提供统一术语;规范全谷物食品包装、标签标识。
界定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全谷物原料的判定、全谷物食品分类和标签标识。 适用于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贸易和管理领域。 关于全谷物原料的含量问题,国际上一般通过“不低于50%”和“不低于25%且未达到50%”两组全谷物含量区间对“全谷物食品”及“含有全谷物的食品”进行界定与区分,中国营养学会2021年发布了T/CNSS 008-2021《全谷物及全谷物食品判定及标识通则》团体标准,规定全谷物食品为含有全谷物原料,且其质量占成品质量的比例不少于51%(以干基计)。但本标准拟规定全谷物食品为“以全谷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全谷物原料含量在25%以上(以干基计)的食品”,并按照全谷物原料含量差异分为“全谷物食品(25%+)”“全谷物食品(50%+)”“全谷物食品(100%)”。具体原因如下: 1、当前全谷物食品存在“不好吃、不好存、不好做、不方便”的瓶颈问题。我国居民已形成食用“精米白面”的饮食习惯。相较精白米面食品而言,全谷物含量较高(如50%以上)较难为我国消费者接受。相关研究结果与市场调研表明,多数全谷物含量在25%左右的食品比全谷物含量达50%及以上的食品,在感官品质方面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 2、当前我国全谷物加工与消费占比水平与国际差距较大。我国全谷物加工与消费占比仅约为1%左右,而发达国家约近20%,即全谷物在我国的发展基础非常薄弱,若盲目追求所谓“高含量”,将导致全谷物食品无法被消费者接受,既不利于全谷物的推广,也不利于行业发展。 因此,本标准草案在拟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健康引领、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在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国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产业的特点与发展实际,在标准制定及其指导的生产加工方面循序渐进、逐步发展。本标准草案中对“全谷物食品”的界定是“全谷物原料含量在25%以上的食品”,旨在尽可能的促进全谷物产业前期发展,鼓励市场生产全谷物食品、方便消费者选择。待产业稳步发展后,再通过优化调整,逐步提升全谷物在谷物消费中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