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茯苓专业协会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用菌协会 、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 、湖南省食用菌协会 、湖南省食用菌研究所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怀化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湖南补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靖州智美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靖州国苓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标准化协会 、湖南正智标准咨询有限公司 、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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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是我国大宗常用中药材和药食两用资源,已有2000多年的应用历史,广泛用于中医临床,中成药、保健食品、食品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以茯苓为原料的成方制剂达232个。
2022年,出口中药材中茯苓位列第四(以出口金额计)。
目前,每年药用茯苓(干品)约5万吨,食品用茯苓(干品)约3万吨。
茯苓是多孔菌科真菌茯苓 [Poria cocos (Schw.)Wolf ]的干燥菌核。
茯苓生长主要由松木提供养料,人工栽培时,将茯苓菌种接种到松木上,再掩埋于土壤中,为茯苓菌丝体分解松木、吸收营养扩大生长提供良好条件。
茯苓菌丝体经过营养生长阶段生长,大量菌丝体聚集、纽结形成菌核。
种源是保障作物栽培质量的关键,茯苓菌种的质量决定人工栽培茯苓质量和产量。
茯苓菌种包括母种、原种和栽培种。
茯苓菌种生产对生产环境、菌种选择、培养基及分装灭菌、接种、培养以及运输贮存等较高的要求,任何一个生产环节不能满足要求,都会影响菌种质量,从而导致的茯苓质量和产量不高,影响药材品质和食品安全,降低农民收入,浪费宝贵的松木资源。
茯苓菌种培养基主要为松木屑、麸皮、玉米芯颗粒、玉米、小麦、米糠等,为满足茯苓规模种植的需要,茯苓菌种用量每年约4600万袋(瓶),每袋重约0.4至0.5千克,不合格的菌种会浪费培养基的各种资源。
茯苓菌种及生产技术相关标准有湖北省地方标准《中药材?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DB42/T 570—2009)、湖南省地方标准《靖州茯苓菌种》(DB43/T 842—2013)和中国菌物学会团体标准《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范》(T/MSC001—2022),标准的适用范围受限于标准发布的行政区域或社会团体。
由于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缺失,茯苓菌种的生产、流通、监管等无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依据,茯苓菌种种源混杂、品种名称随意、过程控制不严、传代次数过多等严重影响茯苓菌种质量等情况普遍存在。
制定本标准,目的是规范茯苓菌种的生产,保护茯苓种质资源,保障茯苓菌种的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保证茯苓种植的质量可控和产量稳定。
本标准制定,对保障茯苓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林业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茯苓产业提质升级,服务中药材和食品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茯苓菌种生产的基本条件、母种生产、原种生产、栽培种生产、质量检验、标签、标志、包装、贮运及菌种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适用于茯苓菌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1)茯苓菌种生产基本条件:人员要求、场地选择、厂房设置和布局、设备设施等; (2)茯苓菌种(母种、原种、栽培种)生产技术:培养基配方与制作、接种、培养、质量检验等; (3)茯苓菌种流通与管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菌种生产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