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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茯苓专业协会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食用菌协会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湖南省食用菌协会湖南省食用菌研究所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怀化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湖南补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靖州智美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靖州国苓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标准化协会湖南正智标准咨询有限公司怀化市供销合作联合社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640-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4-25
申报日期
2023-06-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3-0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3-3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茯苓是我国大宗常用中药材和药食两用资源,已有2000多年的应用历史,广泛用于中医临床,中成药、保健食品、食品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以茯苓为原料的成方制剂达232个。

2022年,出口中药材中茯苓位列第四(以出口金额计)。

目前,每年药用茯苓(干品)约5万吨,食品用茯苓(干品)约3万吨。

茯苓是多孔菌科真菌茯苓 [Poria cocos (Schw.)Wolf ]的干燥菌核。

茯苓生长主要由松木提供养料,人工栽培时,将茯苓菌种接种到松木上,再掩埋于土壤中,为茯苓菌丝体分解松木、吸收营养扩大生长提供良好条件。

茯苓菌丝体经过营养生长阶段生长,大量菌丝体聚集、纽结形成菌核。

种源是保障作物栽培质量的关键,茯苓菌种的质量决定人工栽培茯苓质量和产量。

茯苓菌种包括母种、原种和栽培种。

茯苓菌种生产对生产环境、菌种选择、培养基及分装灭菌、接种、培养以及运输贮存等较高的要求,任何一个生产环节不能满足要求,都会影响菌种质量,从而导致的茯苓质量和产量不高,影响药材品质和食品安全,降低农民收入,浪费宝贵的松木资源。

茯苓菌种培养基主要为松木屑、麸皮、玉米芯颗粒、玉米、小麦、米糠等,为满足茯苓规模种植的需要,茯苓菌种用量每年约4600万袋(瓶),每袋重约0.4至0.5千克,不合格的菌种会浪费培养基的各种资源。

茯苓菌种及生产技术相关标准有湖北省地方标准《中药材?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DB42/T 570—2009)、湖南省地方标准《靖州茯苓菌种》(DB43/T 842—2013)和中国菌物学会团体标准《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范》(T/MSC001—2022),标准的适用范围受限于标准发布的行政区域或社会团体。

由于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缺失,茯苓菌种的生产、流通、监管等无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依据,茯苓菌种种源混杂、品种名称随意、过程控制不严、传代次数过多等严重影响茯苓菌种质量等情况普遍存在。

制定本标准,目的是规范茯苓菌种的生产,保护茯苓种质资源,保障茯苓菌种的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保证茯苓种植的质量可控和产量稳定。

本标准制定,对保障茯苓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林业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茯苓产业提质升级,服务中药材和食品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茯苓菌种生产的基本条件、母种生产、原种生产、栽培种生产、质量检验、标签、标志、包装、贮运及菌种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适用于茯苓菌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1)茯苓菌种生产基本条件:人员要求、场地选择、厂房设置和布局、设备设施等; (2)茯苓菌种(母种、原种、栽培种)生产技术:培养基配方与制作、接种、培养、质量检验等; (3)茯苓菌种流通与管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菌种生产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