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钛及钛合金板坯》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湘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7 冶金 |
77.150 有色金属产品 |
77.150.50 钛产品 |
GB/T 31297-2014《TC4 ELI钛合金板材》自发布实施以来,为我国大飞机用TC4 EIL板材的特殊要求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检验判定依据。
近年来,包括大飞机用钛加工材,PTA、3C、生活用钛、建筑用钛、新能源、汽车用钛等各领域出现了快速增长,自2020年钛材产量9.7万吨,2021年达到13.5万吨,到2022年达到15.1万吨。
在钛加工材的产品结构中,板材年产量达到了7万吨,占钛加工材产品结构的51%以上,远超占比第二的棒材30%以上。
在钛及钛合金产品结构中,钛及钛合金板材的产量长期占据绝对优势,其变形加工方式也是钛及钛合金加工工艺中的重中之重,针对钛及钛合金板材而言,其产品质量的高低和质量水平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用于生产钛合金成品板材的钛及钛合金板坯。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钛加工企业每年需求的钛及钛合金板坯已超10万吨,但因我国尚未建立钛及钛合金板坯的国家标准,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大量多批次钛及钛合金板坯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导致钛及钛合金板材的质量水平差异性较大。
为了有效完善我国钛及钛合金产品国家标准体系,可将GB/T 31297-2014的名称由“TC4 ELI钛合金板材”修改为《钛及钛合金板坯》,纳入现已批量化工业生产应用的钛及钛合金板材所需板坯的技术要求,形成我国钛及钛合金板坯的国家标准,可以有效解决钛及钛合金板坯质量要求不一致、质量水平层次不齐等问题,使得钛及钛合金标准体系更加完善。
本项目适用于钛及钛合金板坯的生产与验收,相比GB/T 31297-2014,将对其范围和技术要求进行较大范围的调整和修改,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a)牌号:TA0、TA1、TA2、TA3、TA1GELI、TA1G、TA2G、TA3G、TA4G、TA5、TA6、TA7、TA8、TA8-1、TA9、TA9-1、TA10、TA11、TA13、TA15、TA17、TA18、TA22、TA23、TA24、TA32、TB2、TB5、TB6、TB8、TC1、TC2、TC3、TC4、TC4ELI、TC20等钛及钛合金; b)规格:100mm??~400mm??×500mm~2000mm×1000mm~3000mm; c)化学成分:为了保持本项目与已发布实施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规定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2016《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的规定; d)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钛及钛合金板坯的尺寸允许偏差将按高精度和普通精度进行分类规定; e)β转变温度:本项目为满足对钛及钛合金板坯进行热加工工艺参数的准确设定,将规定测试β转变温度的要求; f)超声检测:板坯应按GB/T 5193的规定进行超声检测,超声检测结果应符合GB/T 5193中B级的要求。 除上述主要技术内容之外,本项目将修改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