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燃气锅炉炉膛及燃烧设备设计选型导则》由 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62SC1(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 27.060.30 锅炉和热交换器 |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炉膛及燃烧器设计选型的主要准则,炉膛热力特征参数和燃烧器性能参数的选取原则,以及与选型设计有关的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以水为介质的燃气锅炉: a)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 b)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铁锅炉和铸铝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