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据要素标识规范》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清华大学 、成都工业学院 、浙江大学 、山东三千物联网科技公司 、成都边界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慧云科技有限公司 、西部数据交易有限公司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维智投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本标准适用于政务组织、非政务组织和个人等数据权利人对于数据要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使用,其适用范围是: 1、用于数据要素(含数据资产、数据资源等,下同)的登记确权过程,作为对于登记确权对象的唯一、统一标识。 2、用于数据要素的流通过程,作为明确流通对象(标的物)。 3、用于数据要素的治理环节,作为数据流通溯源、产权保护、侵权追责和市场治理的基础依据。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对数据要素标识符的标识编码和标识管理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