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据登记平台通用技术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大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数据登记平台的建设,支撑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数据产权保护,提高数据资产登记的效率,确保登记过程安全合规、可追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的意义在于推动数据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可持续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安全和高效的数据资产登记服务,为数据资产评估和交易流通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参考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功能架构及要求,包括相关方、登记服务门户、业务办理系统、数据资产分析系统、综合管理系统、数据查验系统、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和登记存证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资产登记平台的设计、开发和实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