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 道路用建筑制品》由 TC285(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山东宜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生态海绵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绿岛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154-T-60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申报日期
2023-05-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1-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2-2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贡献中国力量,彰显大国担当,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作出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随后,我国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及部分配套政策。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国务院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指出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要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由此拉开了城乡建设领域“双碳”工作的序幕。

2022年11月,工信部发布《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原〔2022〕149号),提出了建材行业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的主要目标。

至此,绿色、低碳、节能成为整个建材行业发展的新要求。

建材行业的低碳发展,离不开绿色产品评价工作。

自2020年8月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工作进程加快。

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更是提出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发展目标。

按照生产工艺不同,路面砖主要分为混凝土路面砖及烧结路面砖两类。

与墙体材料相似的是,路面砖在生产过程中也掺入了大量固体废弃物,如煤矸石、粉煤灰、废弃陶瓷、建筑垃圾等。

伴随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不断开展,能耗高、资源消耗量大、管理不规范的路面砖企业也不断被淘汰,道路用建筑材料行业逐渐向生产集约化、智能化、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

近几年,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特别是“海绵城市”的兴起,使得道路用建筑材料的生产与应用得到了蓬勃发展。

目前,全国道路用建筑制品企业不低于1万家,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约200余家,年产约1.4亿万m2,涉及陕西、宁夏、四川、浙江、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湖南、广东、吉林、江西、山东、江苏、辽宁等地区。

但是,由于生产企业门槛低、规模小、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不规范等因素制约,使道路用建筑材料产业长期面临传统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应不足的局面,也使生产企业在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

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顺应市场变化,亟需在道路用建筑制品行业推广绿色产品,使企业完成绿色生产转型升级。

本标准正是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从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环节提出道路用建筑制品行业绿色发展的指标要求,旨在最大限度降低行业碳排放水平,助推墙材行业落实“双碳”主体责任,实现绿色发展。

2018年以来,《绿色产品评价 墙体材料》(GB/T 35605-2017)等19项绿色产品评价系列国家标准完成制订工作并正式实施,拉开了建材行业建立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序幕。

但截至目前,针对道路用建筑制品还没有绿色产品评价的国家标准,因此,本标准的提出,将填补这一空白。

一方面,对构架完整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为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进行绿色生产提供了可靠依据,为企业的生产过程与生产技术设定了标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烧结和非烧结道路用建筑制品的绿色产品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产品中道路用建筑制品的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判定,给出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引用了道路用建筑制品绿色产品评价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全部技术标准及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在参考GB/T 18968 《墙体材料术语》和GB/T 33761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标准适用范围,对道路用建筑制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固体废弃物做出相关定义。 4. 评价要求 评价要求是本标准的关键性指标,第四章规定了道路用建筑制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基本要求包含对企业污染物、噪声、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固废利用、生产工艺和技术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低碳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置可量化、可检测、可验证的二级指标,其中资源属性以固体废弃物掺加量等指标进行评价,能源属性以原材料本地化程度、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烧结类)进行评价,环境属性包括产品环境影响和碳足迹、单位产品生产废水排放量、可循环利用等指标,低碳属性对生产企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限额等方面提出要求,品质属性选取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如放射性核素限量、可浸出重金属、强度、防滑性、耐磨性、透水性等指标进行评价。 5. 评价方法 在本章中对道路用建筑制品企业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做出了规定。其中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又可以分为资源属性评价方法、能源属性评价方法、环境属性评价方法、低碳属性评价方法和品质属性评价方法五类。通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核查、采信第三方的检测报告等方法进行绿色产品评价。 6. 判定 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产品可判定为绿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