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技术规范》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昆明理工大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 。
77 冶金 |
77.120 有色金属 |
77.120.01 有色金属综合 |
《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GB/T29773-2013)》于2013年11月27日发布,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发布、实施已经有9年。
进入新时代,国家对建设生态强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单位GDP用水量下降16%左右。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加强对高耗水行业的定额管理,开展水效对标达标。
推进企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
鼓励重点行业加大对市政污水及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减少新水取用量。
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智慧用水管理平台,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引导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
《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典型行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先进工艺和装备、标准制定修订等重点攻关方向,并提出培养骨干企业增强服务新模式,创建示范企业、园区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的具体要求,对于减少工业生产过程的水耗、能耗和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在《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GB/T29773-2013)》的编制时,主要考虑的是当时技术条件下和废水利用要求下的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现很多水质标准、绿色环保要求以及设备技术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虽然当时制定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了铜选矿回水回收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但是还存在一些考虑不足和不适用的地方。
因此,为了使标准能够适用当前铜选矿废水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护要求,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标准进行修订。
原标准共12章,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铜选矿废水处理回用系统使用的原则、选矿废水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方式、铜选矿废水回用试验、选矿废水处理工艺、回水水质指标的一般要求与分析方法、铜选矿废水会用率计算方法、铜选矿厂水计量、回水水质的检测、其他要求等。修订后标准共11章,标准主要为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铜选矿废水处理、铜选矿废水回收、回收水质指标的一般要求与分析方法、铜选矿废水回用率计算防范、铜选矿厂水计量、监测与监控、应急管理。主要修改内容包括:铜选矿厂废水处理和回水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选矿厂废水特征污染物类别及来源、选矿废水处理方式和工艺,废水回收的途径、回水水质指标要求及检测分析方法、选矿用水平衡、选矿废水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内容。 (一)对《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GB/T29773-2013)》整体章节结构进行修改并增加“应急管理”相应章节。 修改理由:铜选矿废水因其含有大量的环境污染防治影响因子,一旦影响因子防控不到位和考虑不周进入自然环境,极易造成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较大。企业结合工艺及地理位置、地质、地形地貌等特点制定安全、环保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人员,重点明确现场处置的技术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对“1.适用范围”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理由:增加了循环利用方式,以凸显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重要性。 (三)对“2.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理由:增加了对 GB/T 2549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的引用。 (四)对“3.1选矿废水”定义进行修改。 修改理由:原规范中对“选矿废水”的定义局限于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符合回水水质指标的生产废水,但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 “初期雨水、除尘水”等工业场地的废水应一并纳入管控范围。 (五)全盘修改“4.总体要求” 修改理由:一是明确了铜选矿废水处理与回用系统建设的一般规定和要求;二是明确废水处理和回水工程建设的要求,包括调节池的容量、各处理单元建设要求等;三是明确了废水处理回用工程的工程构成,及子项工程的基本功能等;四是明确了铜选矿废水处理与回用总体布置要求。 (六)增加了“5.1 特征污染物类别及来源” 1.增加具体内容: 5.1.1 铜选矿废水中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酸碱、悬浮物或漂浮物、有机物、钙镁离子、重金属离子等。 5.1.2 特征污染物来源: a)酸碱度来源:石灰、硫酸等; b)悬浮物或漂浮物来源:铜选矿生产; c)钙镁离子来源:石灰、原矿; d)重金属离子来源:原矿; e)有机物来源:选矿药剂残留。 2.修改理由:明确了铜选矿废水中常见的特征污染物,并对各特征污染物的来源进行了梳理归集。 (七)在“选矿废水处理方式”中增加“生物化学法”。 修改理由: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提升,目前已经有部分学者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废水中呈胶体、溶液或者微细悬浮状态中的有机污染物质转化为稳定的无害物,使水质大大改善,且大部分可达到排放标准。 (八)修改“8 回水水质指标的一般要求与分析方法”中,删除厂区绿化、除尘、保洁用水水质要求。 修改理由:《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已经明确了绿化用水水质,参照执行。 (九)将原“11 回水水质检测”修改为“10 检测与监控” 修改理由:根据国家对环境保护愈发严格的要求,对相关的检验监测要求更加明细,故按照国家要求及企业实际,对该条内容进行了全面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