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建筑用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技术要求》由 TC454(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90 建筑附件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用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是国内外研究热点,然而目前尚无相关国际标准。国际能源署太阳能供热制冷委员会已立项相关课题对光伏光热一体化技术开展研究,本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可以作为课题研究输入,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目的: 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同时具备集热与发电功能,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降低建筑碳排放的重要方式。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住建部、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50%,在资源较丰富地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
住建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
本标准属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立项范围和原则》中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拟从满足建筑安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集热发电综合性能提出要求,规范提升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质量,促进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技术安全可靠应用,充分利用建筑表皮太阳能资源发挥节能减碳综合效益,支撑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目的: 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同时具备集热与发电功能,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降低建筑碳排放的重要方式。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住建部、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50%,在资源较丰富地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
住建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
本标准属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立项范围和原则》中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拟从满足建筑安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集热发电综合性能提出要求,规范提升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质量,促进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技术安全可靠应用,充分利用建筑表皮太阳能资源发挥节能减碳综合效益,支撑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意义: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重要手段。
建筑运行碳排放占我国碳排放比例超过20%,因此,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是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技术路径。
城镇地区土地资源有限,建筑外表皮成为光伏系统应用的重要资源。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此外,全文强制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也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以及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应用成为建筑领域实现低碳、零碳目标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属于新型技术,处于高速发展前期,还没有相关标准进行约束和规范。
尤其是涉及到和建筑结合过程中的尺寸模数协调、耐撞击、耐热冲击等性能。
此外,现有光伏组件性能标准以标准工况下性能进行评价,与光热产品性能评价条件、方法不统一,难以将组件的发电集热效益进行综合试验分析,制约了其设计、生产、应用过程中的稳定可靠性与综合节能性能发挥。
因此,亟需制订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技术标准,规范产品的结构、标记、发电集热综合性能、耐撞击耐高温等安全性能,保障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应用工程节能减碳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支撑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单位、产品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以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建筑表面,利用太阳辐射发电同时加热液体传热工质的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包括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额定集热效率、额定集热功率额定光电转换效率、额定发电功率、额定太阳能转换效率等。 4 符号与单位 5 产品分类与标记 包括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产品分类方法与标记方法。 6 技术要求 包括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产品外观、耐压、刚度、机械荷载、闷晒、空晒、标准滞止温度、外热冲击、内热冲击、淋雨、耐冻、最高工作温度、热性能、发电性能、综合性能、压力降、耐撞击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中,热性能表征集热过程的效率变化情况,发电性能表征发电方面的效率变化情况,综合性能为考虑到集热和发电以后的综合节能性能。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顺序 规定了各项试验顺序。 7.2~7.16 规定外观、耐压、刚度、机械荷载、闷晒、空晒、标准滞止温度、外热冲击、内热冲击、淋雨、耐冻、最高工作温度、热性能、发电性能、综合性能、压力降、耐撞击等试验条件、方法与结果处理方法。 8 检验规则 规定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条件、内容和判定规则。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规定了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相关要求。 附录A(规范性)符号和单位 规定了标准计算过程中用到的符号和单位。 附录B(资料性)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部件推荐选用材料 规定了建筑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透明盖板、隔热体等部件推荐选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