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由 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目的: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已成为当前各界备受关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一系列评估报告表明,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CO2、CH4、以及N2O等排放是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
202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共有583座,处理能力为72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73%,成为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方式,因此科学合理地量化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对研究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国内外常见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包括:IPCC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ISO14064 标准和GHG Protocol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B/T 32150标准、以及CDM/CCER 方法学等(详见下文“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上述标准和方法为生活垃圾处理温室气体核算提供了指导,但其侧重和关注的方面各不相同,无法满足全面核算焚烧设施温室气体排放的需求。
其中,IPCC清单提出了固体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焚烧核算方法,但从区域层面出发,只考了由垃圾自身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即垃圾中的碳焚烧转化为CO2等的排放。
此外,北京市发布了地方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DB11/T 1416-2017)。
该标准在IPCC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化石燃料燃烧、以及外购电力和热力引起的排放核算,但仍忽略了渗沥液处理、化学药剂消耗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无法全面评估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
针对现有标准体系核算内容不全面、难以体现标准引领支撑作用等问题,本标准旨在厘清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系统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排放活动以及排放类型,全面考虑企业直接排放源及与企业活动有关的重要间接排放源;统一认识、规范活动数据获取与核算方法选用;全面地建立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体系,为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核算提供方法学依据,以满足当前温室气体控制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意义: 本标准用于指导企业科学核算生活垃圾焚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规范碳排放台账记录和结果报告分析,推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体系的发展,有助于掌握我国垃圾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节能减碳的积极作用、强化固废企业社会责任,指导企业分析梳理减排优化切入点和潜力,推动碳排放核算和减排理念在垃圾焚烧处理领域可持续发展中的导向性作用,为行业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准则,同时也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垃圾焚烧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重要支撑依据。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活动。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范围 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与其它标准规范的关系、一般性的技术要求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出对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的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温室气体,报告主体,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核算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源,温室气体排放,直接排放,矿物碳,生物碳,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排放,排放设施,排放因子,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4 基本原则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的基本原则: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透明性等。 5 核算程序和内容 明确温室气体核算工作程序。 6 核算边界 根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目的,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与涉及的时间范围,明确工作对象。 在所确定的核算边界范围内,对各类温室气体源进行识别。根据选定的核算方法的要求选择和收集温室气体活动数据。介绍活动数据收集优先级,并提供数据的来源。 7 温室气体核算 根据选定的核算内容和确定的活动数据,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计算。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均应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 8 数据质量管理 明确实施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管理的一般要求。 9 报告内容 根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目的,确定温室气体报告的具体内容。列出报告需要包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