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 、自然资源部东海生态中心 、自然资源部南海生态中心 、东营市海洋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中国海洋大学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的重点任务。
蓝碳生态系统,源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9年发布的《蓝碳报告》,指国际公认的具有重大碳汇功能的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三大滨海生态系统,它们能固定和储存来自大气和海洋的碳,对缓解全球气候变暖、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进行计量监测,不仅能从实践上验证蓝碳生态系统碳汇理论,而且能为相关碳交易提供重要的计量依据。
本技术规程自2021年12月开始,历经行标立项、研究编制标准初稿、召开专家咨询和专家评审会、标准征求意见,于2022年9月形成技术规程试行稿,用于指导2022年辽河口盐沼、黄河口盐沼、唐山曹妃甸海草床等碳汇监测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试点经验。
2023年,技术规程由自然资源部印发试行,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申报版本。
本文件规定了蓝碳生态系统的总体要求、计量方法、碳汇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成果编制和归档等工作要求,适用于全国各区域水平的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工作。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体要求;5 计量方法;6 碳汇监测;7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成果编制和归档。对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的方法与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