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风险管理 风险预警》由 TC310(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第一会达(北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一)满足各类组织改善风险预警成效的内生需要 各类组织在推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普遍对风险预警寄予厚望,希望通过风险预警产生前瞻性信息,帮助组织实现未雨绸缪,在各类管理活动中获得一定的时间差,以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进而避免可能的损失、抓住或有的机遇。
然而实践中,各类不同领域的组织对什么是风险预警,风险预警需坚持的基本原则、风险预警信息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如何产生和应用风险预警信息、需要哪些基础保障等问题的认知和经验并不一致,有些甚至是明显错误的。
这使得部分组织尤其是企业界的组织所开展的风险预警,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费用,但低层次反复、内卷化严重、并未发挥出实质性的预警效果,风险管理长期处于风险事件发生后的抢救或应急状态。
各类组织尤其是企业界,迫切希望能够制定和发布规范、科学、实用型强的风险预警国家标准,以指导自身的风险预警工作,帮助组织转变和提升对风险预警的认知,推动风险预警及风险管理从抢救式、应急式向前瞻性、预防性转变,提高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二)帮助各类组织落实风险预警监管要求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
” 国内企业监管机构,尤其是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国资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近些年来相继发布了针对风险预警的工作要求。
如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中央企业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019年-2023年国资委连续发布的《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要求企业扎实做好重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工作;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
如何落实这些监管要求,如何实质性开展风险预警,如何保障风险预警的效果,目前国内外还没有权威、专业的落地操作性指导文件,迫切需要相应的国家标准做指导,保证各行各业的组织能够高质量落实监管要求,避免认知误区和实践内卷。
本标准规定了风险预警的术语、原则、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提供了示例和模板作为参考。 本标准适于各类组织的风险预警活动。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风险 3.2风险指标 3.3风险偏好 3.4预警区间 3.5预警频率 3.6 风险预警 4原则 4.1 动态前瞻 4.2 科学可信 4.3 紧密衔接 4.4恰当适配 5工作程序 5.1 现状与需求梳理 5.2 设计风险指标、预警区间、预警频率 5.3 设计风险预警运行机制 5.4 执行风险预警运行机制 5.5监控与改进 6保障措施 6.1 组织职责与配套考核 6.2 信息化、数字化手段 6.3 风险预警文化与能力建设 附录A风险预警需求与现状梳理工作模板 附录B风险指标库示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