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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由 609(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北京建工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05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执行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北京建工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联合国于八年前在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正式通过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各国纷纷采取积极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2021年全球混凝土产量约140亿立方米,我国预拌混凝土产量约32.93亿立方米,占全球产量的23.52%。世界产量排名中前三名全部为中国企业,分别为中国建材、中建西部、上海建工。同步制定该标准的外文版可以为相关国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工作提供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碳排放的范围、核算边界、计量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同时,文件定义了碳排放的术语。按照通常惯例,文件中使用“碳”这个词来指代温室气体,仅包括二氧化碳(CO2)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第一章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二章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三章标准涉及的术语。 第四章核算边界,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工作的概述、核算和报告的范围。 第五章计量要求,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时,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参数识别、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购入和输出电力和热力的计量要求、监测计量管理要求。 第六章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时的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第七章数据质量管理,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对相关数据的质量及管理要求。 第八章报告内容和格式,明确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进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提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格式模板。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推荐标准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参数。 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提供了企业碳排放监测计划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