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由 609(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北京建工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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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北京建工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联合国于八年前在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正式通过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各国纷纷采取积极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2021年全球混凝土产量约140亿立方米,我国预拌混凝土产量约32.93亿立方米,占全球产量的23.52%。世界产量排名中前三名全部为中国企业,分别为中国建材、中建西部、上海建工。同步制定该标准的外文版可以为相关国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工作提供依据。 |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18年10月报告认为,为了避免极端危害,世界必须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C以内。
只有全球都在21世纪中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才能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2019年9月报告,目前,全球已有60个国家承诺到2050年甚至更早实现零碳排放。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 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2021年5月26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
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2021年10月,《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这两个重要文件的相继出台,共同构建了中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而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配套政策也将围绕以上意见及方案陆续出台;2022年8月,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
2022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健全标准计量体系:明确核算边界,完善建材行业碳排放核算体系。
为了配合我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发展需求,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组织制定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1-2015),发布了12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2022年8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到2023年,我国初步建成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全面提高。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完善。
依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发布的《2022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经济运行回顾与展望》,2022年模以上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30.31亿m3,结合调研结果,以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碳排放平均值为1.82kg/m3计算(未考虑运输),2022年度预拌混凝土行业碳排放总量为551.64万tCO2。
如果考虑到产品运输环节,按照混凝土单位产品碳排放平均值6.89kg/m3估算,2022年运输环节对应的排放量约为2088.36万tCO2。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生碳排放的因素涉及到燃料燃烧排放、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输出电力和热力扣除的排放等方面,如何准确计量监测各个环节的消耗量和相关数据,这是预拌混凝土生产生产企业碳排放计算和核查的关键,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预拌混凝土生产生产企业碳排放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编制,可以为企业生产全过程计量监控产生碳排放的源流和排放源,使企业准确掌握和评估排放量。
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方法的标准化研究,是行业开展碳管理工作的基础。
本标准的制定将填补国内预拌混凝土行业碳排放核算规范化的空白,夯实我国碳排放管理的基础,有助于企业了解自身的碳排放水平,并为企业的减排行动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碳排放的范围、核算边界、计量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同时,文件定义了碳排放的术语。按照通常惯例,文件中使用“碳”这个词来指代温室气体,仅包括二氧化碳(CO2)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第一章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二章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三章标准涉及的术语。 第四章核算边界,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工作的概述、核算和报告的范围。 第五章计量要求,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时,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参数识别、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购入和输出电力和热力的计量要求、监测计量管理要求。 第六章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时的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第七章数据质量管理,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对相关数据的质量及管理要求。 第八章报告内容和格式,明确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进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提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给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格式模板。 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推荐标准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参数。 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提供了企业碳排放监测计划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