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9(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以及重大火灾隐患的销案原则和程序、销案方法等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对照新颁布和新修订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要素内容进行修订。 增加重大火灾隐患销案原则和程序、销案方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