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 固定式电话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由 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广东省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50 电信终端设备 |
33.050.10 电话设备 |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目前电话机相关的技术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且现行的电话机标准所引用的标准中,部分标准已作废或已更新,故现行的标准版本已经不完全适用于目前的自动电话机产品。
为便于国内电话机的生产企业、检验检测单位、质量评定机构对该类产品的研发、生产、检测和使用,建议结合电话机技术的发展现状,对标准进行更新修订,使该标准能更符合电话机的生产发展和应用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入公众网模拟接口的脉冲和双音多频式手柄电话机,带有手柄功能的其他多功能终端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话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根据电话机目前能达到的性能指标水平和应用要求,此次修订的技术内容主要包括:1、完善和补充电话机的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2. 完善和补充部分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3. 删除部分不再适用的技术指标要求。此外,对原版中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版本更新;根据目前市场要求实际情况,对产品的产品包装要求等做出相应修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