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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化学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712-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申报日期
2023-04-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0-06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化纤行业基本情况 “十四五”期间,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化纤工业是纺织产业链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是国际竞争优势产业,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

化纤行业国民经济大类代码是28。

2021年我国化纤产量为6524万吨,占全球产量的70%以上,占我国纺织纤维加工量的85%。

聚酯涤纶是化纤行业中产量最大纤维品种,占化纤产量的82.20%左右。

化纤行业能源消费总量约2416万吨标准煤,其中聚酯涤纶约占63.02%。

不同化纤品种用能强度差异大,部分化纤品种用能强度是聚酯涤纶的5-7倍。

二、目的 1、完善化纤行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 化纤行业绿色标准体系包括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取水定额国标系列、绿色工厂行标系列、节水型企业行标系列,均覆盖化纤各大类品种。

而现有能耗限额标准仅包括聚酯涤纶(含再生涤纶),适用范围明显小于其他绿色标准。

2、深入推进全行业能效提升、高质量发展 能耗限额标准是行业提高用能效率,降低用能强度的重要抓手。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可将剩余37.98%的行业用能量纳入能耗限额管理体系,有助于更多的企业对标,开展节能相关工作。

二是弥补部分纤维品种用能强度远高于聚酯涤纶,但缺少能耗限额标准约束的问题。

三是助力全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为优质产能腾挪空间。

3、为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 化纤行业的碳排放主要来自于能源活动,将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整个化纤行业,符合《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修订能耗限额标准,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的政策导向。

修订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的意义 1、建立节能优先的行业导向,推动行业节能管理,树立行业能效标杆,倡导行业节能政策导向。

2、完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推动行业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降低行业用能强度。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附录。 修订内容是将适用范围由聚酯涤纶企业扩大化纤行业各大类纤维品种,增加粘胶纤维、锦纶、氨纶、维纶和腈纶。修订后的范围是“本文件规定了化学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聚酯涤纶、再生涤纶、粘胶纤维、锦纶、氨纶和维纶生产企业用能单位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针对行业计算能耗时需要折标的通用做法,使用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耗替代原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增加制定粘胶纤维、锦纶、氨纶、维纶和腈纶能耗限额所需的能耗限额等级、基准值、产量折标方法、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耗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