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由 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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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计量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是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
2007年,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颁布实施,为了满足火力发电行业能源计量需求,2008年,在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火力发电行业特点和现状颁布实施了GB/T 21369-2008《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火力发电行业出现了新的特点,除传统的煤、油、气等燃料外,生物质、生活垃圾等作为新型燃料出现在火力发电行业,能源输出也更多元化,需要增加新的计量手段;另外,碳交易、电力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等在国内的蓬勃发展,对火力发电行业的节能降碳及能源计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生产设备的技术革新、计量器具精准度和企业对能源计量关注度的提升,能源计量要求也不断提高。
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已经在2019年进行了修订。
因此,为了紧跟火力发电行业的革新步伐、满足火力发电行业能源计量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修订版的更严要求,支撑国家“3060”双碳目标实现,为此提出GB/T 21369-2008《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标准修订计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的种类与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发电、燃油发电、燃气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发电、以及多种燃料掺烧发电等火力发电企业。 2、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框架结构与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相一致,与GB/T 19022《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标准相吻合。 本标准所涉及的能源计量种类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煤浆、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回收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本标准所覆盖的能源计量范围包括:① 输入、输出火力发电企业用能单位、火力发电企业次级用能单位和火力发电企业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② 火力发电企业用能单位、火力发电企业次级用能单位和火力发电企业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③火力发电企业用能单位、火力发电企业次级用能单位和火力发电企业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载能工质及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本标准所规定的能源计量及器具管理(含管理制度、计量人员、计量器具、计量数据)及配备率不低于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同时满足GB 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中对水计量器具相关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范围 适用范围增加生物质能发电、垃圾发电、以及多种燃料掺烧发电等火力发电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DL/T 1365 名词术语 电力节能、DL/T 1051 电力节能技术监督导则等最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增加DL/T 1365 名词术语 电力节能作为术语引用的标准; 修改3.1、3.2 的术语,增加注和示例。 4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针对火力发电行业特点,细化能源计量范围。 针对火力发电行业特点,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增加应满足电力交易和碳核查、碳交易的要求。 针对火力发电行业特点,细化和修订表1、表2、表3,增加环保处理的液体物料、气体物料、固体物料如氨、尿素、石灰石、CO2等的限定值;将2926GJ修改为29.31GJ(对应标准煤热值),调整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调整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针对火力发电行业特点,修订表4,增加压力仪表用于测量流量时的准确度等级、气体、液体成分计量的准确度等级。 针对火力发电行业特点,修订4.4.7,增加环保计量和碳计量要求。 5 实验室管理要求 针对火力发电行业特点,增加火力发电企业内部实验室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