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实施指南》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商业信用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1)国有企业采购规模庞大,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牵引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顶梁柱”和“压舱石”。
截至2024年,中央企业的资产规模突破了90万亿元,同比增长5.9%,实现增加值10.6万亿元,完成利润总额2.6万亿元,上交税费2.6万亿元,均实现了高质量的稳定增长。
如此庞大的体量和强劲的发展态势,使得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在稳定供应链、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技术创新和助力企业融资等方面,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产生着深远影响,是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工作,则是国有企业保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标准化在其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
(2)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是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文件的任务要求 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有企业供应商数量众多、质量参差不齐。
国有企业规模较大,采购活动频繁,对供应链稳定性和质量要求高。
随着国发〔2014〕21号、国发〔2016〕33号、国办发〔2019〕35号、《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3月)等文件的出台,推动国有企业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科学的信用评价手段筛选优质供应商,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保障自身发展,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紧迫任务。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7月18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在“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中明确提出,要有效识别供应商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履约能力不足等风险,开展全生命周期信用评价,这也为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提供了充足的政策依据。
因此,推进国有企业采购信用管理,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满足了当前政策文件的要求,同时也顺应了当前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形势。
(3)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标准化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 由于国有企业采购形式多样、供应商数量庞大,且缺少统一、规范的信用评级规范,采购信用评价开展的广度、深度和规范性普遍不足,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问题。
国有企业采购信用风险判断缺乏手段和依据,对供应商准入、招标采购等阶段往往出现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合同履约阶段对供应商信用风险隐患的传导和放大也难以做到可控在控,不利于国有企业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开展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选择,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
(4)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标准化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 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工作,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能力,促进降本增效,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但是目前《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中的内容,并不完全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活动。
因此,开展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国家标准的研制,针对主体准入、采购招标、合同履约、供应商评价等采购环节,对采购信用评价提出标准化指导,解决当前采购信用标准缺失问题,是对《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
本标准研制的目的在于指导国有企业在开展采购工作中,通过对采购信用评价内容与指标项、评价方法与等级、评价流程、报告撰写、评价信息管理以及结果披露等内容提出规范性实施要求,作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选择、激励和优化供应商结构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国有企业在采购中防控采购风险的重要支撑,推动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本文件提出了国有企业采购信用评价内容与指标项、评价方法与等级、评价流程、报告撰写、评价信息管理以及结果披露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中开展的信用评价活动,其他评价活动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