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目前包含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单相交流充电桩、三相交流充电桩四种产品,是新能源汽车重要的补能基础设施,每种产品的国内年销量都在百万台级别,四种产品年国内年销量总和在两百万台以上,节能潜力大,英国、德国、法国等欧盟以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有针对这些产品的待机能耗要求,但国外暂无相关能效标准。由于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势头强劲,因此充电桩产品的出口量稍落后于国内销量,但近两年发展强势。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index and test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外文标工作是落实《国家标准理委员会秘书外关于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工作的通知》(标委秘函【2019】24号)的具体工作,为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能效指标比对提供便利,有利于帮助国内企业降低对外贸易交易成本,优化进口产品结构,促进国际技术交流和产能合作,优化营商环境。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设备和交流充电设备的能效评价指标、特殊温度下能效评定、能效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非车载传导式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用连接装置等,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 V AC或1500 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 V AC或1500 V 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