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由 TC586(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60 纺织纤维 |
| 59.060.20 人造纤维 |
一、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一是2022年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化纤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碳足迹核算等。
二是《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算法科学的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编制化纤产品碳足迹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
二、弥补化纤行业碳足迹核算标准空白,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化纤行业是纺织产业链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是国际竞争优势产业,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其国民经济分类大类代码为28。
从标准应用领域划分,目前化纤行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已涉及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和取水定额等相关国家标准或部委文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节水型企业等行业标准,但目前在产品碳足迹标准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
本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化纤行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弥补产品碳足迹标准空白,为今后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工作提供关键支撑。
目前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生命周期评价时更多的使用ISO 或PAS的相关通用标准,该标准仅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整体可操作性和明确性不足,缺少统一、明确、规范的核算方法及要求,使得行业内无法横向对比不同产品的碳足迹,也不利于终端品牌商和消费者选择真正低碳的产品。
三、形成推动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抓手。
支撑行业低碳发展。
编制统一、规范、科学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是行业及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的基础,是科学评价产品碳足迹、遴选发布低碳产品目录的前提条件,是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抓手。
本标准不涉及其他强制性标准。
企业申报工信部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时均要求企业曾进行产品碳足迹核算,本标准的制定将为企业参评工信部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提供一定的支撑。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处理、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纤维产品碳足迹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