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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锌冶炼企业》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丹霞冶炼厂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2556-T-61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9-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3-10-2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

在基本金属的吨量生产碳排放量中,锌排列第三,吨锌碳排放处于中位偏高水平。

吨锌的冶炼生产总消耗碳排放量为5.18吨左右。

统计局数据显示,至2021年,中国锌产量为656.1万吨。

锌行业的能耗压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在2025年左右实现碳达峰的难度十分巨大。

(2)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工作部署,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等部署要求,推动标准化工程和行动的落地,抓紧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实施及环保法律制度进一步的完善对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发展要求越来越高,产业优化重组和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和提升。

本标准符合《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市场监督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征集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1)23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关要求以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43)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48)工作的需要。

本标准被列入《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中色协科字[2022]1号),项目序号10。

本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委发布的《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委发[2022]8号】二、着力重点突破,健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6.中的“推动碳排放核算报告”等一批基础通用标准研制。

符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 )三、主要任务(一)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专栏1 工业碳达峰推进工程“降碳基础能力建设要求。

本标准符合《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中“二)推荐性国家标准中第4条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碳排放核算报告等标准”领域和方向的要求。

(3)本标准需要单独制订的必要性 ① 锌冶炼原料复杂,具有特定的二氧化碳过程排放,须研究界定需要进行原料碳排放核算的物料种类。

锌冶炼行业所需原料主要包括硫化锌矿和氧化锌矿,而氧化锌的矿物又主要包括菱锌矿和异极矿,以上矿物中的碳酸盐种类包括碳酸钙、碳酸铁、碳酸钠等,其中有些矿物中的碳酸盐含量高达10-20%。

根据不同物料的物相及矿物含量,原料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差别较大:如硫化锌矿碳酸盐含量较低;而氧化锌矿中碳酸盐含量很高。

本标准中拟根据不同类型原料特点,界定需要进行原料碳排放核算的物料种类。

② 锌冶炼浸出渣处理工序复杂,浸出渣燃烧不充分,须研究锌冶炼渣实际的碳排放核算方法。

例如,锌冶炼在回转窑工序燃烧后形成的水淬渣(例如,锌锭10万吨/a的企业,水淬渣产生量约5万t/a,)中含有未完全燃烧的碳,占水淬渣的8%-20%,导致锌冶炼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偏高。

③ 燃料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须进一步界定。

燃料燃烧是用做燃料还是原材料使用未进行明确,目前仅考虑燃烧燃烧过程,没有考虑燃料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的二氧化碳核算。

④ 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碳排放量应进行分摊,须研究其分摊核算方法。

目前没有进行分摊,例如,针对密闭鼓风炉炼锌(ISP))以及铅锌联合冶炼企业,未研究铅锌产品的碳排放量分摊核算方法。

因此,锌冶炼企业目前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标准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会出现核算口径和分摊方法不一致等问题造成企业之间二氧化碳排放量无法比较。

基于上述4点原因,为更细化和统一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核算,须单独制订《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锌冶炼企业》标准,本标准拟根据不同类型原料特点,界定需要进行原料碳排放核算的物料种类、研究锌冶炼渣实际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进一步界定燃料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研究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碳排放量分摊核算方法,从而达到精准核算锌冶炼企业碳排放量的目标。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标准界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锌冶炼企业应统计其生产系统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锌冶炼企业除了锌冶炼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要求进行统计,并形成汇总报告。确定了各工艺流程核算范围。推荐了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不同情况下的温室气体排放修正方法,包括含有可用实测数据时和存在物料及能源综合利用情况时的温室气体排放修正方法。提出了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锌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利用锌精矿、铅锌混合精矿、含锌二次资源等为原料生产锌产品的锌冶炼企业可按照本标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锌冶炼以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标准进行核算与报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标准编制的最新要求对标准草案中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目前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核算边界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工序分阶段进行核算。 由于锌冶炼工艺分为火法炼锌和湿法炼锌工艺。其中,火法炼锌工艺包括粗锌、精镏锌生产工序,包括工艺、辅助(辅助生产系统用于产品生产)分摊量;湿法炼锌工艺包括阴极锌生产工序和电锌生产工序,包括产品工艺、辅助能耗分摊量。 核算边界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如果报告主体除锌冶炼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指南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中。 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排放: ①燃料燃烧排放(火法炼锌工艺中的烧结、熔炼、烟化工序;湿法炼锌工艺中的焙烧); ②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③过程排放:消耗的碳酸锶等碳酸盐导致的排放。 ④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企业购入并消费的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⑤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企业购入并消费的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2、核算方法 锌冶炼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过程排放量、以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的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其中,应扣减二氧化碳捕集、脱除环节碳减排量、植树造林形成的碳汇、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量。 E= E燃烧+E原材料+E过程+E净购电+E净购热 (1) 式中: E—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燃烧—报告主体燃料燃烧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原材料—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过程—过程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净购电—报告主体购入的电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净购热—报告主体购入的热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3、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主体宜加强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 b)根据各种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等级划分,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对于不同等级的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c)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不断提高自身监测能力,并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燃料低位发热量、白云石原料的平均纯度等参数的监测;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并记录存档。 d)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 e)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报告内容和格式 报告主体应按照本指南附录一的格式对以下内容进行报告: a)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b)温室气体排放量 c)活动水平及其来源 d)排放因子及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