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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电解铝》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1(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信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020-T-61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申报日期
2023-04-17
公示开始日期
2023-12-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1-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 碳排放工作是目前国内外重点关注的内容,随着碳足迹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及推广,欧洲各国已逐步建立并完善碳税机制,美国议会决议规定从2020年起对高碳排放产品实施征收碳税,因此产品碳足迹的核算与优化对于产品在未来低碳市场的竞争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准确核算产品碳足迹、降低产品碳排放已成为产品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优化的相关研究迫在眉睫。

目的意义

全球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效应给全球生态系统带来重大影响,引起局部极端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命、生存安全造成巨大威胁,2015年《巴黎协定》提出,到本世纪末将地球表面升温控制在2℃或1.5℃之内,主要碳排放大国做出了自主减排承诺。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我国是有色金属大国,2021年主要有色金属产量达到6454万吨,其中2021年电解铝产量3850万吨,占全球总产量57.5%。

2021年有色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占全国总排放量6.7%,其中铝冶炼行业排放约占有色行业总排放量的76%,而电解铝排放约占铝冶炼行业排放量84%。

因此,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在铝冶炼行业,而电解铝又是铝冶炼行业碳排放的主要源头和重要环节。

当前我国有色行业碳排放基础工作薄弱,标准规范不全。

虽然已出台铝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但还未见铝、铜、铅、锌、稀土、镁等金属的产品碳足迹核算、生命周期评价、低碳产品标准及绿色工厂评价等标准规范。

产品生命周期中的碳足迹对于温室气体的排放至关重要,积极努力寻求解决这些挑战方案,越来越成为社会、机构和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

产品“碳足迹”是供各组织和个体评价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贡献的一种方式,是用来对抗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工具。

在此背景下制定《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电解铝》标准,核算电解铝生命周期过程的碳排放总量,按贡献值分析产品的碳排放热点,识别重点过程排放环节,提出改进方案挖掘降碳潜力,为产品全过程持续减排提供技术策略。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电解铝》标准的制定及实施,有助于铝企业摸清碳排放水平,发现生产过程中碳足迹生态压力的关键要素,找出高能耗高排放的关键环节,提出促进铝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对策建议,并为温室气体排放、碳核查等领域提供基础数据,为铝行业减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数据,对我国铝工业减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铝冶炼企业生产过程中预焙铝电解槽电解铝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本标准主要内容章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品种类描述、系统边界、数据质量管理、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报告等。 本标准确定的“从摇篮到大门”的系统边界为:从铝土矿等原料的获取到电解铝产品离开生产组织为止。产品碳足迹涉及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炭阳极生产、电解铝生产、铸锭、原材料运输、发电、余热回收和废渣处理,还包括系统内所需的辅助材料和燃料的生产。 电解铝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应包括制造阶段涉及的所有工艺流程,即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炭阳极生产、铝电解及铸锭等,每个流程分别进行碳足迹核算。核算范围按温室气体排放类型划分为三个范畴:(1)生产过程发生的直接排放,如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炭阳极消耗排放;(2)生产消耗电力、热力发生的间接排放;(3)其它间接排放,如铝土矿运输、原辅材料在其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标准编制的最新要求对标准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