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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864-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5
申报日期
2023-03-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有利于其他国家了解我国能耗标准,提升我国汽车节能水平,促进产品国际化发展

目的意义

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由此带来的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也愈加突出。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

国家层面,《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陆续发布,有效地推动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双碳目标的提出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其在汽车产业中的能源消耗占比也越来越大,如何有效控制此类车型的能耗水平对我国汽车产业的低碳化发展也愈加重要。

另一方面,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原材料的短缺,通过有效控制电耗能够降低电池等核心部件原材料的需求,进而实现资源节约。

国际层面,欧美日等主流国家/地区均已制定面向2025年甚至更长期的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为保持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国际竞争力,有必要及时开展下一阶段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标准的研究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纯电动汽车。 标准规定了乘用车能量消耗量的限值。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主要是:结合国家管理要求、技术进步预期、工况切换影响等,对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进行加严。